2012/07/09

鍵盤戰線成員遇襲片段

[2012-07-08] TVB六點半新聞報道片段

http://youtu.be/6CQPEXsAXyA?t=2m10s
鍵盤戰線成員片段由 02:33起,陪同女警 PC57212離開的疑似警員高叫「唔好郁手」後,竟在鏡頭下施襲
02:50 警員顯然借勢壓向示威者,按該示威者透露,其腋下被警員捏傷



[2012-07-08] aTV六點鐘新聞片段


http://youtu.be/6PRCpzIvoDE?t=4m12s
鍵盤戰線成員片段由 05:00起,女警 PC57212被踢爆後,係不明男子掩護下落荒而途
(05:14手持十大武器之首者亦屬鍵戰成員)


2011/12/06

大巡遊後的聲明


鍵盤戰線 (Keyboard Frontline) 就12月4日 「有本事就咪封殺創作自由」大巡遊 作出以下聲明:
  1. 鍵盤戰線感謝社會各界 (包括但不限於下列出席人士) 關注及參與活動,以喚起社會對條例修訂的關注:(排名不分先後)
    1. 網民力量代表
    2. 二次創作關注組
    3. 社會民主連線立法會議員梁國雄先生 (長毛)
    4. 文化藝術工作者及網台節目主持黃洋達先生 (皇上)
    5. 青年民建聯主席周浩鼎先生
    6. 高登討論區會員、CD-ROM 及一眾網民
    7. 各界媒體
  2. 鍵盤戰線特此鳴謝 青年民建聯主席周浩鼎先生、文化藝術工作者及網台節目主持黃洋達先生及社民連立法會議員梁國雄先生就2011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發表意見及參與討論。同時,我們對周浩鼎先生沒有參與聯署深表遺憾。
  3. 有鑒於鍵盤戰線組織活動經驗不足,以致未能有效就突發事件發生時控制場面,期間造成輕微混亂及不便,本組織對此安排不周深表歉意。我們將深刻檢討並在日後與協助活動進行之警務人員及場地管理人員加強溝通及協調,期望避免類似情況再次發生。
  4. 鍵盤戰線呼籲社會各界人士繼續支持本組織的行動及理念,我們將繼續推動社會對言論自由的關注,尤其就是次條例修訂及其他議題積極發表意見,多謝各界支持!


鍵盤戰線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五日

2011/11/20

鍵盤戰線對《2011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的聲明



鍵盤戰線對《2011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的聲明

鑑於最近兩天《2011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有最新進展,政府發言人指不打算在修訂版權條例時豁免二次創作,企圖先通過修例,待明年再就豁免戲仿作品諮詢公眾。就此,本組織對此惡法作出鄭重聲明:

  1. 政府強硬通過惡法,製造白色恐怖
    至今,修訂草案仍未有明確指引及對二次創作的共識便希望強硬通過修訂,版權修訂原意為保護創作人,打擊盜版,在未有最具切身關係的創作人認同前,卻以有迫切性為由企圖強迫全港市民就範,簡直本末倒置。

    版權條例諮詢立法週期往往需四、五年,於這些年間,市民想小創作也要思量一番,只能處於白色恐怖的環境中,法例不單未能保護市民的使用權與平衡創作業界的利益,更直接損害市民的創作權利,這法律只會淪為打壓異見工具,並非保護市民。
  2. 二次創作是具有高價值的創作,亦不會侵害原作者利益
    草案委員會主席陳鑑林說得一點都沒錯,市民「有本事就自己創作」,所以才會有大批有本事的市民都積極參與二次創作。

    大部份惡搞都沒有賺錢,又或是與原作品處於不同市場,絕對談不上侵害到原作者權利,若以保障原作者利益為由立法,根本站不住腳。

    而惡搞是二次創作的一種,把某種事物賦予新的意義,並非純粹抄襲其他作品。現今國際不少知名創作品,其實都是二次創作,國際上一向認可二次創作,早前著名電影商VIACOM更在旗下網站設「惡搞專區」, 既能吸納創意,更可羅致創作專才,而且作品更可為原作品提升宣傳效益。

    加上,二次創作的作品,不少已脫離原作品產生的效應,它擁有與原作品不同效應、市場、意思,原作品的版權持有人控制一個與原作截然不同作品的版權,實在不合理。事實上,二次創作根本難以侵權,修改法例阻止一切二次創作正正與特區政府大力推動的「創意」相違背,必須豁免二次創作,強行通過修訂才再作出咨詢,是漠視民意的行為。
  3. 實務守則侵害網民私隱
    根據實務守則,
    OSP(服務提供者)須按投訴人要求移除疑似侵權內容,並提醒被投訴的用戶有權尋求獨立法律意見或直接聯絡投訴人。用戶可發出「異議通知」抗辯,但必須填寫姓名、地址及電話號碼,再由 OSP轉交投訴人,否則異議無效。如有人有心控告,普通網民便會陷入言論自由與個人私隱的兩難,全體網民也會隨之公然受害,本組織憂慮此舉將造成寒蟬效應。當網站接到侵權投訴時,不把貼文影音下架當然要負起連帶責任,但上載發貼人如欲抗辯,也不應被逼獻上個人私隱資料予投訴人,最起碼不是在法庭受理案件前奉上個人資料。加上,「安全港」制度 一旦實施,配合「貶損處理」,任何有錢有勢力的人士都可對他不利的言論進行上網大清洗,大行白色恐怖,這直接令網民私隱完全沒有保障。
  4. 不應設立刑事罪行,侵權與否只應由版權持有人判斷
    民事罪行是由受害人控告的,只是被告與受害人中間有衝突或損害;刑事罪行則由律政司控告,被告所犯的是傷害社會的事,與社會為敵。現政府卻欲把版權條例修訂至設立刑責,把二次創作歸為與社會為敵的事,但設立版權條例終目的應該是保護版權持有人,在過去不少領域裏,有些版權持有人明白二次創作與原創作共生互利之道,不提出侵權起訴,例如日本漫畫與同人誌等等。二次創作不但對版權持有者沒有任何金錢或名譽上的傷害,更為原創作賦予新的意義,大家互惠互利,更不談上傷害。版權持有者不認為二次創作或轉載作品是侵權行為時,第三者更加沒有理由提出控告,根本沒有必要設立刑事罪行,創作是否侵權只有版權持有者能作出判斷。
就以上幾點,本組織強烈反對《2011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的強硬通過,並擔憂此惡法的通過會變成往後政府強行立法的案例,為香港的司法及民主道路帶來極深影響。本組織要求草委會必先理解創作的意義及獲得市民共識,強硬立法只會適得其反,令市民大力反抗。

鍵盤戰線
20111119



2011/11/19

龍王別苑: 誠邀陳鑑林加入全球改圖苦主大聯盟香港分部

龍王別苑: 誠邀陳鑑林加入全球改圖苦主大聯盟香港分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立法會議員(九龍東) 立法會《2011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主席 民主建港協進聯盟 陳鑑林先生: 誠邀 閣下加入全球改圖苦主大聯盟香港分部 你好!敝司成立於2011年7月,旨在團結網絡上被改圖惡搞的人,近日赫然發現 閣下頻頻被改圖,現誠邀...

2011/09/25

[2011.09.24] 時事寛頻訪問鍵盤戰線

[2011.09.24] 時事寛頻
繼 MetroPop 之後,有線訪問都出街啦!!

惡搞犯刑事? (一)

惡搞犯刑事? (二)


網絡世界日新月異,近年網絡流行以改圖及改編流行曲,來「惡搞」社會上知名人士或諷刺時弊,這種所謂「二次創作」風氣盛行。網民阿塗透過修改網上圖片,創作出一套於網絡上大受歡迎的「神獸卡」。他指「神獸卡」表現出網上二次創作文化,希望透過「神獸卡」宣揚網絡言論自由的重要。 
今年六月政府提出「2011年版權修定條例草案」,將條例擴展到任何電子傳播形式,包括電視、互聯網,甚至日後新的電子傳送技術,版權持有人都會受到保障。過去版權持有人若認為權益被侵犯,可以循民事途徑索償,若侵權嚴重,亦可能要負刑責。這次新修訂,政府進一步列出多項因素供法庭考慮,怎樣才算侵權,甚至要負刑責,而網上惡搞便很可能首當其衝。 
阿塗擔心如新例通過,網絡上會瀰漫一片白色恐佈,像他這種網上改圖或「惡搞」的行為會被禁止,因而扼殺了二次創作。有創作人指條例本未倒置,政府應將重點放在打擊網上盜版行為及教育公眾尊重知識產權上,而非打壓網上創作。《時事寬頻》探討政府就保護知識產權與創作自由之間如何取得平衡。